校门口往东走几百米,祝余扫了个坐骑。
电动的,挺稳当。
七拐八拐十几分钟后,停在了一片最高不过七八层的矮楼建筑群里头。
这里还是市中心,然而这片地方要拆迁就是天价,谁都垂涎,但谁也没本事拿下来。
其中小馆子挺多,也很便宜。
祝余知道这么清楚,是因为这地方将来是周大佬的囊中物,书中提过。
菜馆他来过一次,熟门熟路的进包厢,等着上菜。
几分钟后,门被一只白球鞋支棱开。
再往上是一条笔直的长腿。
祝余前世在娱乐圈见惯了帅哥美女,但还是喜欢看,不单喜欢看,还喜欢品。
这条腿,他给九十分。
嗯,周大佬那条是九十五分,一百分留给将来的自己。
笔直长腿的主人是个和祝余差不多大的少年,寸头,眉眼过分好看,嘴角一点青.紫,像打过架。
整个人像悬崖上遒劲的野草,带着野劲儿。
祝余瞧见少年双手端着的一瓷盆小鸡炖蘑菇,站起身,伸手想接一把、
看着怪烫的。
少年没让,稳稳当当的放好了盆,指腹捏了捏耳朵。
衣服随着动作绷起,手长脚长,批发市场三十块钱两条的棉布T恤勾出一把劲腰,身材长相无一不出挑。
上下打量祝余两眼:哪来的富家少爷,白的纸糊一样——又点鱼又是肉,真有钱。
真是穷的穷死,富的富死。
又下去端鱼,再出门时不自觉舔了舔受伤的嘴角,酸疼,回头:“哎,你这……一个人啊?”
吃得了吗?
祝余被问楞了,点头。
就见少年沉了口气,像按捺什么一样,最终呼噜了一把短短的发茬儿:“这里菜量大,有时候会……挺浪费的……”
祝余:“……”
原主妈妈留下的房产就在附近,他吃一半会打包,早计划好的事,可是好像没必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