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峯仍然以一个半跪的姿态,把戒指套进了别冬的中指,这是求婚戒,所以他设计的是中指的尺寸,不大不小,刚刚好。
硕大而简洁的祖母绿现在套在别冬纤长的手指上,别冬一直觉得自己很糙,土生野长,穷小子一个,跟珠宝与奢华这样的字眼根本不沾边,但现在看着这只价值非凡的古董戒指,竟然意外地觉得和谐。
他举着手指对着光看,轻轻转动戒圈,这才发现原来戒圈是重新做过的,他的脸在落日余晖中红扑扑地,问冷峯:“这是你改过的?”
“嗯。”冷峯点头:“原本的戒圈内有原主人的姓氏,我拆下来重新做了,现在是我们俩的姓氏。”
“我能看看么?”别冬说着就要摘下来看。
冷峯按住他:“现在别,以后有的是时候看,现在我就想看你戴着。”
“嗯,好,我不摘。“
戒指很有些分量,别冬觉得可能日后没法天天日常也这么戴着,毕竟还要干活,他也不是真的贵妇,可这只戒指他真的好喜欢。
它有故事,有来历,见证过曾经无法厮守却矢志不渝的一对恋人,现在有了新的主人,别冬觉得自己会珍惜一辈子。
这是一场没有见证人的求婚仪式,只有漫长的落日与山风,松涛与鸟叫虫鸣陪伴他们,还有把他们涌在中央的鹿群。
一只小鹿把头伸到别冬跟前,别冬伸出那只带了戒指的手去抚摸它,小鹿的眼睛眨了眨,突然伸出舌头舔了舔那颗宝石,湿漉漉又毛茸茸地,惹得两人一起大笑。
冷峯把别冬紧紧抱进怀里,真好啊,他浪**了快三十年的心,从未像此刻这般安稳充盈过。
晚上他们就住在了山顶,冷峯跟他讲了庄园的来历,又带他去看了收藏,那满墙的猎枪出现在别冬眼前时,他直接惊呼了好半天,猎枪都保养得很好,别冬随手挑了一把,他只稍微看了看就知道应该如何使用,冷峯在边上看着,他的爱人如此清丽隽秀,又如此野性十足,带着珠宝大钻戒彪悍地握着猎枪,两种极致的气息冲撞又融合,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别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