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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拉报》:「我承认克里斯可能是被蒙在鼓里了。雨果也只是被利用了,du球集团真正的幕后黑手竟然是邓凯!」
「太可怕了!他才十三岁!他简直就是一个魔鬼!」
「或许很多人想说,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做什么?但希望大家不要忘了,他可是仅用三年就完成了葡萄牙十二年义务教育的天才神童!」
「是第一个被里斯本大学如此破格录取、并且倒贴奖学金的高智商人才!」
「利用华人亲密的同族关系和道德约束,构建了一个密不透风的du球集团,他真的很聪明。」
「也幸好是克里斯du球乌龙事件的爆发,让我们提前意识到了这个还在雏形期的du球集团。否则,不知道他要从欧洲卷走多少财富!」
「黄种人实在是太可恶了!」
博拉报节奏拉满。
但这一次没有任何人敢帮邓凯说话了。
就连姜芸竹的稿件也全部被《记录报》总编驳回了。
因为这次问题严重了!
操控du球集团和球员参与小规模的du球,有本质的差别。
一旦证据确凿,那么管你邓凯是十三岁还是三岁,必定都要入狱的,而且在狱中的日子别想好过。
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
人权?
别开玩笑了。
欧美世界的一切特殊法例都只保护资本。
有钱你想坐牢都难。
如果你有钱但还是坐了牢,那么只能说明有比你更有钱的人希望你坐牢。
仅此而已。
私人联络du球什么的,对于足坛而言是严重的,但对整个欧洲世界、对足球之外的世界,其实影响不大。
判刑的都很少。
最多禁赛一段时间,或者逐出本地联赛。
终身禁赛都很难。
可一旦你涉及到大规模、有组织、有纪律、有目的的这种,那罪名都是不一样的,是严重的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