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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答记者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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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光同学。”

坐在漂亮女记者身后的一位中年男子开口问:“方便透露一下你的年薪是多少吗?”

“没有问题。”郑晓光笑着答道,“根据我和拜仁慕尼黑足球俱乐部签署的合同约定,我的年薪是十五万德国马克,合同期限是五年。

“不过对一个职业球员来说,年薪并不是收入的全部。就拿我来说,我每参加一场比赛,不仅有出场费,还有进球奖励,助攻奖励等等。

“刚刚过去的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赛季,我得到的出场费、进球奖励以及助攻奖励加起来大概有八十多万德国马克。

“当然,我所说的收入指的是税前。按照德国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比例,在刚刚过去的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赛季,我的税前收入是一百万德国马克,税后收入是五十八万德国马克。

“也就是说,凡是年收入超过十万德国马克的纳税人,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百分之四十二。”

说到这里,郑晓光大概计算了一下两年之后,他签署的二十份代言合同能给他带来的实际收益。

按照国内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标准,当个人收入超过十万RMB,超过部分按照百分之四十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到了二零零二年年初,郑晓光代言的十二份代言合同履行到第四年,三年的代言费郑晓光应得七百二十万英镑,约合一千两百六十万美元。实得三百九十六万英镑,约合六百九十三万美元。

到了二零零二年上半年,郑晓光代言的八份代言合同到期,应得两千零八十万美元,实得一千一百四十四万美元。

到了二零零二年七月,郑晓光和金虎神集团签署的形象大使合同到期,郑晓光应得三百万美元,实得一百六十五美元。

也就是说,到了两年后的七月份,郑晓光可以实实在在地拿到二千零二万美元,约合一亿六千五百七十万R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