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还没过去,春天已经在路上了。
暖黄的夕阳穿过窗棂,照在白色石灰的墙上,照亮了墙壁上贴着的大字:奋战一百天,幸福一辈子。
收好课本,陆霄站了起来。他穿着白色衬衣,下半身是一条破洞的牛仔裤。
时尚总是远远的将临原市抛在身后,但并不能阻碍年轻人去追赶的脚步。
那个如梦似幻的暑假已经过去六年,真的成了难忘的回忆。这个时候的陆霄,嘴角已经有了一圈淡淡的青色。
“陆霄,待会踢球啊!”有人在窗外叫道。
“不了,我还有事。”陆霄温和的笑着,疾步向校门外走去。
一路上,穿着校服的男生女生,都在偷偷打量陆霄。有群大胆的女生叽叽喳喳的围住了陆霄。
“陆霄,你踢球的姿势可真帅!”
“对呀,上场比赛赢得也很漂亮!”
不管这些女生如何说,陆霄都很淡然的笑着,并没停下来。直到有个女生递了封信给他。
“对不起,你的确不错。不过,我们现在应该以学业为重。”陆霄婉拒。
那个女生掩嘴一笑:“这是你掉的……”
陆霄抢过信,顶着一张红脸落荒而逃。
几个女生笑得七倒八歪。
“我猜他又是去找那个人了。”
“这还用猜吗?只有那个人,才会让陆霄这么呆……”
呆而骚包的陆霄在临原市穿行。六年过去,这座城市又老了许多。
低矮的楼房鳞次栉比,自行车丁零当啷的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不停按着刺耳喇叭的汽车只能龟速前行。
陆霄熟悉的越过大半个城市,来到了那栋楼下面。他在旁边的小卖部买了条口香糖,丢在嘴里嚼着,靠在灰蒙蒙的墙上,静静的等着。
“叮叮咚咚……”钢琴声流畅的飘下,陆霄耳朵一动,已经听出了旋律。
“这是个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