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峻清,不,应该是“高峻清”才对。
男人懒洋洋地仰靠在小牛皮沙发上,眼里带着几分醉意,似笑非笑般欣赏着元风脸上又悲又喜的表情。
元风恨自己硬不下心肠,明明理智上自己非常清楚,眼前这个“高峻清”,已经不是那个最照顾自己、最了解自己的高峻清。然而,人并不能光凭理智和理性就能活着。只要是人,都有情感,都有欲望,都有非理智的因子。人总是欲望着他人所欲望着的,渴望成为他人欲成为的。而正是这一刀一刀在每个独立个体身上的切割、割裂,使得每个独立个体成为其自身。
元风好害怕,害怕眼前的男人勾勾手指头,自己就像巴甫洛夫的狗一样,义无反顾地靠近对方。
习惯塑造了个人,使其如其所是。
高峻清倒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他不知道,自己仅仅是这么瘫坐在此,就已经能把元风折磨得肝肠寸断。
“元……元风,”高峻清寻思了半顷,还是决定直呼其名,“现在快两点了,你也别跑来跑去的,今晚就暂时住在这里,好吗?”
元风定睛看向高峻清,男人被那张美得超越性别的精致脸庞盯得无所适从,略略别过头去错开与元风对视的视线。
元风的脚不听使唤,他走到男人跟前,一屁股坐在沙发扶手的厚垫上,一双白皙骨感的脚跨在男人的视线前方,随意搭在另一边的扶手上。
高峻清皱着眉,目光顺着光洁玲珑的脚踝一路往上端详,法兰绒长裤管包裹着一双纤长的腿,最后来到紫罗兰缎面的领口上,那天鹅般优雅华丽的颈项。这是他成为高峻清以来,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观察地观察一个人。而这个被自己观察的幸运儿,恰好是那个人生前最在意的,如同亲弟弟一般的存在。
高峻清凝视着距离自己不到半寸的,那娇艳如刚采摘的樱桃似的唇瓣,失神地冒出一句:“元先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