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清听讲座小动作不断,引起了苏其琛的注意,刚刚从虎口逃生,现在立马就忘了,不知悔改,苏其琛真是恨不得将她扛起来就打,无奈之下又只能敲敲桌子让她专心听讲座。
对于苏其琛的话,她还是要听的,毕竟她还是有点小怕怕的,分了下神,马教授就从刚刚的提问环节讲解到了出轨,还是精神出轨这一内容,她抬头看向ppt眼皮子止不住的跳。
马教授用了这么一段引言:““精神出轨”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的流行词语。”
“在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程度扩大,人们的思想观念解放,原来那种对相对于婚姻伴侣从一而终的观念受到了挑战和冲击。离婚率成倍增长。很多男女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没有选择离婚,而产生了婚外情。“精神出轨”是相对肉体出轨而言的。有些人迫于社会、舆论、家庭、孩子等因素影响。控制了自己在身体行为上的“婚外情”。”
顾清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只是下一秒马教授的但是让她心跳漏了一拍,精神出轨。
“但是通过语言、书信、网络等交流方式与自己心仪的对象或者对自己有好感的异性之间发生了超出普通人之间交往的度。”
通过语言,书信,网络等交流方式……那网恋算不算?
她偷偷地瞄了一眼,认真听讲的苏其琛,试探性地问了句:“大神,精神出轨犯法吗?”
苏其琛瞥了一眼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就知道她刚刚没有认真听,都不知道重点在哪里,于是他压低声音俯身在她耳边低语道:“在我国,法律上对所谓的精神出轨不予处罚。精神出轨不是法律用语,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在我国,法律包括婚姻法在内均不会惩罚意识形态内容。所谓的出轨,婚姻法上通常是指婚姻法上所指的重婚或者婚外同居行为。对此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无过错方要求有过错方赔偿的,法院通常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