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NBA:撩好莱坞女星怎么了?我投篮必进

第42章 自家用,拒绝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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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室里,洗完澡换上便装后,秦霄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乘坐球队专机回到处于洛杉矶郊区的出租屋内。

沉沉睡去后,第二天清晨,秦霄被手机铃声吵醒。

迷迷糊糊地拿起手机,发现是经纪人马克的来电,他揉了揉眼,接通了来电。

电话一接通,便传来马克爽朗的笑声:“秦,经过我和湖人管理层一天的商讨,帮你争取到一份1+1的全额保障合同,合同总薪金大概是1450万美金,你看合适吗?如果你感觉没问题,那今天中午就可以去湖人办事处签约了!”

闻言,秦霄先是在电话里感谢一番马克。

另外自己也在盘算着,要不要签下这份1+1的全额保障合同。

在NBA联盟,新秀时期的合同,多数为3+1,总体算下来,期限就是四年。

四年后,管理层会进入球队选项,而球员则会进入自由市场报价。

如果有其他球队给出更高的薪金,或者更适合球员的去处,母队管理层又同意放人,那便可以直接选择跳槽。

当然3+1的全额保障合同,一般是针对乐透区的球员。

像秦霄这种落选的,没有哪支球队愿意给出3+1的新秀合同。

因为球队管理层不确定一个落选球员,能否在残酷的NBA长久生存下去。

万一是个神经刀球员,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猫一天狗一天的,特么管理层就亏大了。

所以通常情况下,像秦霄这种从落选或者替补席打上来的球员,管理层都非常慎重。

不会给太多年限,一般是1+1,或者2+1的球员选项。

而这种签约模式,也正好符合秦霄的心意。

他让马克去跟湖人管理层谈判,首先便是索要1+1全额保障合同。

为什么要1+1,而不是2+1,甚至是3+1…

这些原因,秦霄都是有考量的,对于他自己而言,3+1或者2+1的时间都太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