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民叔叔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典型俄国大汉。
光头,络腮胡,大肚子,魁梧的身材,粗狂的嗓音,无一不在告诉他人他是一个十分强壮的男人。
此时,刘邦和娜莎已经坐上福民叔叔的车。
这辆车是一辆老款的福特皮卡,在俄国,车辆是没有报废年限的,只要还能开的动,那都能用。
所以,在俄国,二手车市场是非常庞大的。
福民叔叔这辆福特皮卡虽然也是二手车,但质量依然很不错,除了座椅坐着有点硌屁股,其他的,基本上是没什么大问题。
“哦?这么说,你是一路从华国走路到的这里啊!年轻人很勇敢嘛!这一路上你肯定是经历不少有趣的事吧!”
车内,福民爽朗大笑的说着,得知刘邦是一个徒步旅游者,并且从华国一路步行走到这里,他对刘邦的印象就十分好。
在他看来,男人,就应该像刘邦这样,不怕困难,勇于面对人生路上的一切重重困苦。
刘邦摸了摸头,心想着TMD让我怎么接啊,系统安排的又不够详细,只能顺着话说了。
“嘿嘿,福民叔叔过奖了,说起来,我还得好好感谢您呐,要不是您及时发现并且把我救起来,估计啊,我现在已经死了。”
福民叔叔爽朗一笑,摆手说道:“嘿!这有什么好谢的!是个人遇到那种情况都会帮忙救人的,我也不过是恰好路过,碰见了嘛。”
说着,福民叔叔有些疑惑的问道:“话说,你会游泳吧,这掉进了湖里,你怎么就差点被淹死了?”
刘邦讪讪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的继续胡说。
“唉。。。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一掉进湖里,脚就直接抽筋了,这抽筋的疼,是真的难受,我一时心慌,就灌了几口湖水,然后,就差点被淹死了,幸好您来的及时啊。”
听了刘邦的解释,坐在后排的娜莎噗嗤一笑,有些戏谑的开口说道:“不是吧!那你这一路走过来的路上就没抽过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