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颅内杀人犯

我是凶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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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杀人了。”邱岳哭诉着忏悔道。

涵青路派出所的两名警察看到老伯有些无奈,但还是按照程序,为其录了口供。转个头,他们打电话给钟妍告知情况。接到电话的钟妍表示惊讶,怎么这老伯又去自首了?她问两人死者是谁,两人说跟上回一样,又是一起“四无案”——无具体时间、无具体地点、无死者身份、无杀人动机。

钟妍思忖片刻,起身又去了一趟涵青路派出所。

跟上次一样,邱岳又是一早起来,想起自己杀过人,恐惧与罪案感交织,他立刻赶去派出所自首。他所描述的杀人经过跟之前一样,十分简单,没头没尾没细节,仿佛简笔画动画片:“我跟着他走到地下停车场,他正要上车,我从后面打晕他,把他拖进车里,然后用钢笔插进他的脖子,把他插死了。”

对邱岳的盘问就像挤一只即将用完的牙膏,费力。其实他脑子里有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细节线索,但你不问他就想不到要回答。比如上次,在钟妍的旁敲侧击下,邱岳说出了更多作案细节。所以这次,钟妍也只能一点一点挤出邱岳脑子里与案子有关的细节。一番盘问之后,果然榨出一些细节线索,但对整体案子暂时没有帮助。

钟妍在笔记本上写下最后一个字,第二个“四无案”概况出来:

案发时间:未知,鉴于最近没有人死在停车场,也无人死于脖子颈动脉破损,推测是过去的案子——如果真的存在这个案子。

案发地点:地下停车场,被害人自己车内,车身为黑色。

被害人:男人,戴眼镜,穿白衬衫,看上去很斯文,携带一支金色钢笔——此为凶器。

杀人方式:尾随被害人,打晕拖进车内,用钢笔刺破脖颈动脉,失血过多而死。

杀人动机:未知。

钟妍回顾一遍简陋的案情,合上笔记本,说道:“邱岳,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你根本没有杀人,这些都只是你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