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宋秘卷之青玉案

第十四章 异变

字体:16+-

起今后犯窃盗,赃满五贯文足陌,处死。不满五贯文,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不满三贯文,决脊杖二十,配役两年。不满二贯文,决脊杖十八,配役一年。一贯文以下,量罪科决。——《宋刑统》。

……………………………………………………

花非花脸色微红:“他像是下定了决心,忽然转身,飞快向我走来,看我的眼神,那样专注,那样深情……”

宋青玉直起腰,整理了一下衣服:“元夕夜里临安百姓聚集,难免有鸡鸣狗盗之辈混杂其中。舞车上的花非花刚好做一个下蹲的动作,少年眼疾手快,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出手,用指间的刀片割断了系着玉佩的绳子,手一抖,玉佩便滑进了他的袖子里。呵呵,动作如行云流水,这般手段,干点什么不好。”

花非花双手捂住脸颊,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他贪婪地望着我的腰肢,似乎……呵呵,哎呀,似乎是想看透我的衣物一样。”

宋青玉轻笑一下:“当时,所有人都在认真看着她的表演,她似乎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东西,居然没有发现。不过,也不能怪她,那个少年年纪不大,但一看就是老手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看,都差点没看清他的动作。看看被窃的玉佩值多少银两,再看看他有没有从其他人那里偷过东西,然后,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花非花甜蜜地笑着:“他看了我好久,然后隐入人群,我长出了一口气。因为,在他盯着我看的时候,我没有勇气和他的眼睛对视,只是打起全部精神,把招蜂引蝶的蹈跳到完美。在看到他离去的一瞬间,我心里竟然有一丝失望的感觉,我以为我见不到他了,可是……没想到,他竟然躲在一个角落里,偷偷地看着我。”

宋青玉终于来到了他下榻的客栈门前:“元夕是普天同庆的日子,我没有打断花非花的表演,扫了百姓的兴致。所以我躲到一边,观察起花非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