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曾妻都看在眼里。从前她就听老公经常提起池逸晙的种种“传奇”。说他天生就是当刑警的料,是个“罪犯雷达”。在警校还是学员的时候,到地区派出所轮岗,一次凭直觉在人群里卯准了一个男青年查身份证,对方磨磨蹭蹭摸出来,拽在手里却不想给,越过他肩朝后面使个颜色。就那么一个眼神,池逸晙不假思索地一伸腿把“身份证男”放倒,侧转身劈下了背后一个人手里的匕首。“差那么两秒钟,他就牺牲了。”曾大方说起来都觉得后怕,事后发现,两人都是网上通缉的在逃杀人犯。池逸晙由此还没毕业就立了大功。
今日见到真人,倒是大吃一惊,比她想象中要年轻英俊地多。她起初简直不敢相信,就这么个儒雅的年轻男人,居然能镇得住自己家男人那暴脾气,还能把心思缜密几天几夜不开口的杀人犯给逼出口供来。
他便衣坐在自家客厅里时,虽是一件浅褐色休闲夹克,却有种正襟危坐的范儿。可以想象,如果穿着警服,会有一种天赋的震慑力。更令人惊讶的是,这股强大的气场,却并未有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倒是让人一见如故,恨不能敞开心扉、彻夜长聊。他怎么看都像个未经世事的年轻学者,只有弹烟灰的那股狠劲、眼里一闪而过的那道犀利,还有眉眼间不动声色的圆融世故,才让人会猛然间想起他的职业,想起他的工作就是要和三教九流打成一片。看似一顿饭杯筹交错,一顿饭下来,节奏、气氛其实也全在他游刃有余的掌控当中,宾主尽欢,是他得体熟稔主持的结果。这顿饭中间加菜的时候,曾大方在池逸晙的暗示下,终于到厨房去做妻子的帮手,曾妻看看他,意外之中又有点欣喜。两人沉默了好久,曾妻说:“你那徒弟和你们队长倒是看上去很般配,郎才女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