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更一租处。
几十年前的木头茶几,裂开的缝隙里,甚至隐隐发霉。
此时这茶几上,堆了小山一般的鸡骨头!
而叶更一也刚刚结束和炸鸡的战斗,嘴边油光光,捂着肚子瘫坐在旁边木椅上。
香!嫩!滑!
这绝对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炸鸡。
什么肥?一点儿也不肥,因为这是真正的走地鸡。吃五谷、吃虫子的纯天然有机鸡。
与这鸡比起来,上辈子吃的也能叫鸡?
那种经过不知道多少代基因择选的鸡,已经变成了少吃饲料多长肉,长时间运输储存不腐烂的二十天出栏的工业鸡。
在满足了肉类供应的先决条件下,鸡肉的口感基因自然也就只能舍去了的次要选项。
不仅仅是鸡,其他食材也都差不多这路子。
好吃的基因不重要,够吃长时间保存量大生产周期短的基因才重要。
什么?你说二十二世纪也有走地鸡,口感也很好。
唉!一二百块一只的鸡,叶更一上辈子愣是没舍得买过。
其实不只是叶更一,许多人都知道二十二世纪有好吃、有机的食物,但是那价格可也友讥的很哪。
一个大小伙子一天一只走地有机鸡,一个月就是6000块啊!
而且你不能一个人吃独食吧,一家人又是多少的开销?
多少人望价兴叹。
能吃到肉就已经是幸福生活了,还要什么口感。
所以,这一口才是他两世以来,正宗的炸鸡。
香!嫩!滑!
回味无求。
“时间差不多,该去书院了。”
本来只说吃半只,但是不知不觉就干掉了一整只。
好在原身的胃还不错,没有拉肚子。
既然肚子没事,自然是继续肝书了。
“嗯,一会儿到老板那,也给她捎一只。”
叶更一不知道榜一大哥还会不会出现,理论上来说,天亮了,他们都应该不记得昨日发生过的事,至少他虽然与一应翰林聊得好,翰林们也没有允许他抄写昨日发生的事,所以他要做好出现的准备,准时投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