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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队长工作和生活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刑侦手段相对落后,也缺乏系统的犯罪心理学理论知识,很多“东西”都是老队长和其他老刑警们通过案子一点一点总结出来的。
老队长教给了我,我又交给了我的徒弟们。
比如“蛛网”理论,这也是在很多疑难案件中,我始终奉行的经典理论,又比如接下来我要讲述的“老实人”理论。
老队长退休之后,我过去探望他。
我们聊起了很多新闻上报道的案子,他说现在案子看起来形形色色的,其实,它们和之前的很多案子没什么本质不同。
细究起来,无非都是人性的深邃幽微和不可深窥。
而老队长的“老实人”理论就是从这个案子里总结出来。
那是1997年4月,老队长去河西派出所挂职所长的第二个月。
他离开刑警队去派出所挂职的时候,局长找他谈话,问他有什么要求,他说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带着我和邱楚义。
邱楚义得知老队长挂职也要带着他的时候,叫苦不迭:“王队,我是卖给您了吗,您连挂职都不放过我。”
老队长却佯装嗔怪地说:“你这孩子,真是不知好歹,一共就两个名额,我第一时间就想到大通和你了。”
邱楚义瞥了老队长一眼:“我看,你也就只能想到我们两个软柿子了吧。”
虽然嘴上抱怨,但是来到河西派出所之后,邱楚义干活儿比谁都勤快。
我问他:“喂,你是不是得到什么好处了?”
邱楚义一脸嫌弃地说:“这就是咱们之间的差距,看来,我是领先你们太多了。”
我瞥了他一眼:“什么差距?”
邱楚义骄傲地说:“当然是站位的差距了,咱们是跟着王队来这里的,往小处说,是代表了王队,往大处说,是代表了整个刑警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