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一个上午的走访,我们便回了派出所。
此时,技术人员的初步尸检已经结束。
关于受害者韩秀芹的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基本符合初次见到尸体之时的推测。
死亡时间在今天凌晨五点至六点之间,也就是她离开毛刷厂之后。
死亡原因就是机械性窒息,鼻骨骨折,系钝性外力(比如拳头)作用所致,胸部、腹部、双臂和双腿均有摩擦性伤痕,系抵抗伤害,身体无其他外源性创口,也无中毒迹象,在其颈部有较为完整的紫色瘀痕,且颈部有明显表皮脱落,凶手应该使用了皮带类的东西勒住了她的脖颈,将其勒死,她的下体有摩擦性损伤,也有血迹,推测在死前遭受了强奸,但是在现场和受害者的衣裤上未采集到精液和精斑,怀疑凶手使用了安全套。
技术人员也对凶手的作案过程进行了模拟,和我们在案发现场所做的推测基本一致:
韩秀芹骑车经过该路段之时,被提前等候在此处的凶手袭击,随后拖曳至磷肥厂的废弃厂房,实施强奸,在这个过程中,伴随殴打行为,最后被残忍杀害。
另外,技术人员表示,在现场提取的指纹、脚印等痕迹,均来源于受害者韩秀芹,并未发现来自凶手的指纹、脚印等痕迹,且现场有被清理的迹象。
老队长意味深长地说:“这么说来,这是凶手的预谋性犯罪了。”
技术人员补充道:“针对现场并未提取到凶手的指纹、脚印和精液精斑等痕迹,凶手应该是提前做足了作案准备,比如佩戴手套脚套,携带安全套等,且在作案之后,他清理了现场,防止意外留下任何身体痕迹。”
邱楚义感叹道:“这家伙的心眼子真多。”
我提出问题:“虽然认定凶手是预谋性犯罪,但究竟是针对韩秀芹的犯罪,还是针对厂子女工的犯罪,仍旧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