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法医进行尸检的同时,老队长安排邱楚义和另外两名同事就澜安县五年范围内有报案记录的失踪案件和失联案件。
由于发现尸骨的废井非常偏僻,应该只有周边居民或者本地人知道,不在周边居住或者外地人知晓的可能性非常小。因此,凶手很可能就是周边居民或者本地人。
另外,考虑到废井周围的环境,凶手将尸体运送至此需要借助工具,且不便移动。因此,受害者可能也是本地人。
当然了,这仅仅是老队长的模糊猜测。
随后,结合赵法医的尸检情况,我们对于废井尸骨也有了一个基本了解。
经过清理和鉴定,废井尸骨系一男一女。
由于两具尸骨均已白骨化,结合井下阴冷的环境,推测死亡时间在两年以上,五年以内。
男性尸骨的死亡年龄在二十五至四十岁之间,身高在一米七左右,颅骨有多处裂缝,推测为钝器重击头部导致,应该就是他的直接死因,另外,颈骨和胸骨有骨折,推测为坠井所致,系死后伤。
女性尸骨的死亡年龄在二十五至四十岁之间,身高在一米五五左右,颈骨和胸骨有骨折,推测为坠井所致,系死后伤。
其衣物上有干透的黑色污渍,后被确定为血污,结合血污位置和面积,赵法医推测女性受害者的直接死因系利器刺破脏器导致大出血而亡。
根据尸骨的姿势以及骨头散落的位置,赵法医大致对两名受害者落入井中的情况进行了还原。
两名受害者都是头朝下坠入井中,且男性受害者早于女性受害者。
另外,结合两具尸骨的坠井状态以及尸骨状况,赵法医推测二人系同一时间被害,然后被抛入井中。
关于两名受害者的关系,从性别、年龄以及被抛尸于同一处废井等信息分析,老队长推测二人系情侣或者夫妻的可能性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