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周启祥夫妇所说,1998年春节初四下午离家,他们极有可能就是在离家之后遭遇不测,之后被人抛尸井中。
周启祥夫妇表示,周家在村里口碑和人缘都不错,从未与人结怨。
另外,自从周鑫洁外出上学之后,她和家里以及村里联系就变得很少,更不可能与人发生仇怨。
他们实在想象不出究竟会是谁杀害了女儿女婿。
究竟是谁呢?
还用了这么残忍的方式,抛尸井中。
老队长也让周启祥夫妇回忆了1998年春节期间,回到老家的周鑫洁有没有提过要见谁,或者有什么不寻常的言语或者举动。
周启祥夫妇只是摇头,表示时间过去了那么久,也没有特别印象了。
那一晚的案审会上,老队长结合目前掌握的信息,就周、岳二人的被害进行了分析:
其一,被害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正常的行为逻辑,在离开周家之后,周鑫洁和岳松庭应该不会继续在澜安县停留,不管是否有去南方的打算,他们都应该先回到瀛海市。因此,他们应该会立刻返回瀛海市的出租房。
鉴于他们的尸体被抛弃于仁安村附近的废井,表明他们被害之时仍在澜安县内,甚至可以说就在杜家镇。由此推测,他们的被害时间就是在离家当天或者次日。
由于抛尸地点是仁安村附近的废井,地势不平,且同时处理两具尸体,需要不小的体力支撑,且远距离抛尸存在一定暴露风险。因此,老队长推测二人的被害地点应该就在杜家镇,甚至可以说就在周李村或者仁安村附近。
其二,杀人的动机。老队长先就杀人动机进行了分析,无外乎仇杀、情杀、财杀和随机性杀人。由于周启祥夫妇人缘不错,甚少与人结怨,且周鑫洁、岳松庭与村内联系也很少,更未与人发生矛盾甚至结怨,基本可以排除仇杀的可能;周鑫洁和岳松庭属于大学恋爱后结婚,感情也比较稳定,也基本可以排除情杀的可能;虽然周鑫洁和岳松庭都在城市工作,且待遇不错,但是二人工作时间不长,也不是什么有钱人,身上更不会携带大量现金,也基本可以排除财杀的可能。相较之下,随机性杀人的可能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