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跟小林道别后,我把MP3的耳塞塞进双耳,蔡依林轻快悦耳的歌声瞬时灌满耳朵。
我总喜欢把音量开到极限,这样就听不到外界的一丝杂音,如置身现场音乐会一样。听音乐,特别是听小蔡这一类歌手的,声音轻了,那韵味儿就淡了。我踩着《海盗》的节拍蹦跳着前行——我的性格也有活跃抑或是渴望活跃的细胞。打小母亲就教我中规中矩的礼仪,从小到大,我都是长辈们教育自己孩子的典型,其实他们不知道,我多想能像他们一样不拘小节,随心所欲地展现自己。这条马路一到晚上8点就行人稀少,算是我的私家地盘。
我想,我此时的动作一定非常滑稽,你可以想象一个脚踏细跟皮鞋的女子成疯癫状前行,会是什么样的场景?虽然我听音乐会有些怪异的举动,但值得庆幸的是,我绝对不会像某些人那样跟着旋律唱出来。以前我也会唱几句,自从有一次在公交车上听了一次如猪嚎般的现场模仿秀后,才明白有多恶形恶状!自此,我听音乐绝不让自己的声带失控制造噪音。这样的夜里,路边的梧桐正好遮住我的癫狂状,也就不用担心自己的丑态被多少人窥见。
我正听得灵魂都快随着音乐升腾的时候,肩一沉,感觉一块冰凉的东西搭了上来,冷气刹那间透过细滑的绸缎渗进骨子里!我吓得跳起来,惊恐万状地回头,左耳的耳塞因为扭头过猛从耳洞里掉了出来,在胸前晃**着,扯着右耳的耳塞,在耳朵里一顿一顿的,像是以前住民房时摇井水用的木桶,只差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面前站着一个女子,绾着高高的髻发,脸颊娟秀,**在风中的双臂圆润白皙,沿着手臂,我看到肩上的冰冷来自于——她的右手。她嘴角挂着笑,双眸似两颗被浸在水里熟透的紫葡萄,笑起来水波微漾,分外迷人。咦,这不就是刚才去我店里让我补旗袍的女人吗?我松了口气,左手使劲地拍着胸口平复惊魂未定的情绪:“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谁呢。对了,刚才忘了问该怎么称呼您?”我这才想起来刚才没有问她姓名。以我的小心谨慎,极少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不禁有些赧然,怕给客人留下粗心大意的坏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