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生折割就是利用残疾或畸形来进行乞讨。
旧时也指残害人命,折割肢体,采其耳目脏腑之类,用来合药,以欺病人达到骗钱的目的。
据《清稗类抄》载:乾隆时,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
《清稗类抄》记载了扬州城中的五位畸形乞丐:一男子上体如常人,而两腿皆软,若有筋无骨者,有人抱其上体而旋转之,如绞索然。一男子胸间伏一婴儿,皮肉合而为一,五官四体悉具,能运动言语。一男子右臂仅五六寸,右手小如钱,而左臂长过膝,手大如蒲葵扇。一男子脐大于杯,能吸淡巴菰(烟草外来语音译名称),以管入脐中,则烟从口出。一女子双足纤小,两乳高耸,而颔下虬髯如戟。于是观者甚众。
《兰舫笔记》也记有同类情况:余昔在都中,每见有以怪人赚钱者……种种奇形……震泽城中市桥一女子,年十五,貌美而无足,长跪乞钱。
两个在火车上萍水相逢的旅客谈论过这样一段话:
一个说:“我那个地方,有个小孩是白头发,全身都是白的,所有的人都说他是被父母遗弃的,从他5岁左右就看到他在到处流浪,现在已经长好高了,还在流浪,我常想恐怕他这一辈子就是这么流浪了,从来没有人管过他,尽管我们这个城市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他。”
另一个说:“去年我们那里,街上见过一个怪人,他的脚已经肿得不成样了,水肿得脚都成透明的了,估计是正常脚的四倍,更奇怪的是他的屁股长在前面,他打着滚要钱,好多人围着看。”
1983年,华城黄博区人民医院妇产科旁边的垃圾箱里不知被谁扔了个怪胎。胎儿有两个头,一个头大,一个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