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准时去了公司,虽然头还有点晕,但比起昨天晚上已经清醒多了。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必须考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思量一整天后终于下定决心:我要当面指证那个凶手!这么做并不是为了模仿推理小说里的侦探逞威风,而是有我的理由。我写了一张纸条,趁中午大家都去吃饭的时候塞进了那个凶手的抽屉里。做这件事的时候心中的感觉很难形容,感觉就象魔幻电影里的法师画了一道咒符,召唤异界的神明似的。我能把那个凶手召唤出来吗?实在是没有把握。
我在纸条上写的时间是晚上九点,地点是离我们两个人住的地方都不远的一个露天公园。揭发那个人的罪行当然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之下,但要是周围没人我会感到害怕,毕竟对方是杀人凶手。那个时段的露天公园是比较理想的谈话地点,九点多逛公园的人不多了,但还是会有习惯夜锻炼的人在里面跑步,都是很快就经过的,不会多停留。
晚上8点三刻的时候我出了门,原本想过是不是要带点防身的东西,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我不认为对方会对我下手,就算真到了那一步我也未必就不是对手吧,只要小心提防就是了。
连接我家和目的地的花园那条小马路很窄,勉强能开过一辆小汽车,但要是路一拐就会卡在那里,所以基本不会有车进来。路上一盏盏路昏黄的灯光不太规律地往前排着,成群的秋虫在灯光下萦绕,象围着尸体的苍蝇。我忽然觉得有点恐怖,似乎在哪部惊悚片里看到过这情景。置身于这画面中的我浑身不自在起来,连偶尔迎面走过来的行人也让我心头发冷。
我后悔了,开始怀疑道自己这么做的正确性,但……那个露天公园已经出现在不远处了,中间只隔了一条马路。或许是天意吧,已经没有理由再逃了。我摇了摇头穿过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