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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正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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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立警官叹了口气,似对她无可奈何:“我们在那个地下室的金属箱子里,一共发现6具装在真空压缩袋里的尸体,两名男性、四名女性,都被砍掉了左手。而每只手上都被刻上如尼文作为次序标识。根据上官乔自己的交代,这些人都品德败坏,违反十诫。他出身于孤儿院,将十诫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后来……他受了一点刺激,又遭遇事业上的瓶颈,因此开始杀人。”

“杀了六个人……”

上官乔所杀的第一个男人,就是虐待自己的父母,印证了他违反第四诫:孝敬父母。

第二个女人则误入邪教,并且奉献了大量的金钱,导致家破人亡。这是第一诫。

第三个女人偷盗成性,被店员发现后,她又将偷来的物品塞进好友的挎包内,企图陷害他人。这是第七诫:毋偷盗。

第四个男人是一名私营业主,他逼迫员工双休日也要加班,同时克扣工资,恶意辞退员工,导致一名打工者因无法支付家中稚子的医疗费而跳楼自杀。这是第三诫。

第五个女人设计骗取公婆的房产,还将两位老人赶出家门,最后流落街头无家可归。这是第十诫:毋贪他人财物。

第六个女人生性**,又贪图享受,她将私生子活活冻死后骗取保险。这是第五诫:毋杀人。

“好了,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些细节?”

还剩下四个人……林碧珊浑无反应,她心里所想的仍旧是蒋进的那句:季芹愿他人之夫。

是的,季芹也同样违反了第九诫:毋愿他人“妻”。

岳晴方是上官乔的私人助理,她知道他就是“十诫杀手”吗?

季芹觊觎别人的丈夫,并且用尽心机将之占为己有,二十年前是如此、十多年前又是如此。她一而再、再而三违反十诫,也算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就算被上官乔选中,也是毫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