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田第一时间提出了反对:“这东西有程序,你不能侦办你挨揍的案子。”
“程序就TM是一张纸。你不愿意就算了,正好你手又受伤了,再休息休息吧。”刘连旭扭头就走。
老田哥在走廊追上了他,“你最起码得弄辆车吧,咱哥俩腿儿着去啊!”
于是刘连旭找到队长,又去哭了一通,说现在督察的人怀疑他,他要去把那个提供线索的胖子带回来,证明线索来源。
队长只想快点把他打发回家休息,就同意他调车了,“你可千万别他妈喝酒!”
刘连旭回到工位上,他的位子和小许的挨在一起,当时,小许仍然昏迷不醒。
同事们给予了小许极大的敬意,他的桌子没有被膨胀的卷宗占满,甚至没喝完的饮料都待在原处。
小许桌上也没什么值钱东西。他家境一般,还不节俭,一到月初发工资就请大家喝酒。他常说“从来没想过干警察还能挣钱”。
桌面档案盒里放着一排塑料夹,小许在标志上分别写着“到底谁干的”、“早晚抓到你”、“那帮傻逼要的东西”——里面分别是未破案件的卷宗、在逃犯材料和需要上报的文书手续。
刘连旭能回忆起,小许今年刚来报道时,拿着铺盖卷,手足无措的样子。
刘连旭是被队长逼着才收下小许当徒弟的。当时分局有一项叫作“传帮带”的活动,不然这年代哪还有师父那么老土的东西?刘连旭的手机里,存着小许的电话号码,名称是“最后一个徒弟”。
小许感动得要死要活,刘连旭却很尴尬,这小孩明显没看出来名称里的讽刺意味。
刘连旭总是告诫小许:“上班就没人拿你当孩子了”。
但如今,小许躺在医院里,刘连旭才发现这句告诫纯属谎言——小许就是个小孩。
挨打那天,他不但没有照顾好这孩子,反而趴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