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真探赵赶鹅(全3册)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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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连旭办公室墙上挂着一个钟,钟盘的字大得足以让瞎子看清。

刘连旭盯着那个钟看了几天,钟能证明时间在流动,一切都会过去。这几天,身边的同事们逐渐不再提起小许,但刘连旭无论做什么事儿,都会想起小许。

更严重的是,他的失忆越来越频繁了。几次讯问犯人的过程里,他突然就卡顿了,这个二十年的老警察居然忘了往下应该问什么。

他大脑一片空白,说不出话。直到另一名同事过来,接下了这个活。

47岁的他,第一次感到自己被燃尽了。

他曾经是个厉害的民警,那时候,北京市更紧凑、更渺小,他掌控着城市的大多数区域。如果你说凶手叫小黑子,他立刻会反问你,你说的是西城区小黑子,还是大兴区的小黑子。

无论你说哪个都无所谓,地址都在他脑子里。

他曾经爱上一个的女孩,长得特别像现在的女明星杨幂。他花半个月工资带人家去餐厅吃饭,饭桌上大谈特谈自己的光荣事迹。

女孩只是淡淡一笑。

后来他带女孩去了小树林散步,恰巧碰上色狼。对方突然窜出来开始暴露。女孩转过身,捂着眼睛尖叫。

他刚拿出工作证,色狼就腿软了,跑都不敢跑。这对情侣的约会,从一顿浪漫的西餐开始,以一起送被拷住的流氓去派出所结束。

也是在那天夜里,那个女孩以“警察工作太危险了”为名义拒绝了他,但给了他一个悠长的吻。

那个血脉贲张,荷尔蒙爆炸的夜晚,很好地代表了他最初的警察生涯。

年轻的他相信,这是一个光荣的职业,一个能让自己施展勇气,被所有人敬仰的职业。

直到2001年,他遭遇了那场“刀疤事件”,职业生涯才急转直下。

在火车站厕所那一刻,刘连旭耻辱地发现,在那身警服之下,自己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一个懦弱的、下意识不敢直面危险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