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和别的坐台女人不一样。她身上那种若即若离,时常失控的感觉,反而撩动了贼王接近她的欲望。
贼王确实变了。遇到蔷薇后,贼王不找“大活”了,他只找蔷薇。
贼王热衷于在蔷薇面前扮演着完全不同的自己。黑夜之中,他就像一个成功人士,西装革履地拿着一把黑伞,穿行于灯红酒绿之下,手腕上戴着一只金劳力士。
他大把花钱,几乎把小“蔷薇”包了下来。每晚8点贼王准时到歌厅,点个上世纪的老电影。
蔷薇往往会带上几个好姐妹,看电影说笑话喝酒吃东西,然后等着贼王买单。
歌厅就这样硬生生被贼王变成了电影院。
坐在一群小姐里,蔷薇是那么特别。
她一样渴望金钱,但总那么耻于承认,似乎总想守住最后的尊严。不理他,调侃他,甚至骂他,她不断用各种行为挑衅着贼王,越看越像少年少女对父亲一样,叛逆,显然是为了得到更多关怀。
贼王则总是那么安稳,他右手夹着烟,给几个小姐妹讲江湖往事。比如贼王曾在火车上碰到一伙东北大汉,非要卖他价值40块一盒的盒饭,饭菜倒是很丰盛。
他笑着买了,下车就等到首领落单,追上去用木棍砸了那人脑袋20多下,对方眼睛都睁不开,满脸是血。他又折回来带人去了医院。对方毫不知情,出院时包扎得跟个粽子似的,非要和贼王喝酒拜把子。
几个小女孩大笑。师父仰着头,就像讲别人的故事。
不久,贼王在夜总会里有了新旗号——“巴中大侠”。
蔷薇听得认真,不时哼哼两声,表示自己不是涉世未深的少女,她在故事结尾的地方搂着他,油腔滑调地叫一声“坏老头”。贼王似乎要把这堆小姐统统当成孩子。
小贼从来没见过贼王师父的这一面,出手一反寻常的大方。同时,小贼突然发觉,师父认识自己的好几年里,笑的次数加在一起,都没有这段时间对蔷薇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