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凌乱的书桌的一隅,放着一卷稿笺,因为时间搁得过久,纸色已显得非常黯淡,仿佛一个老年人,被光阴先生抹上了一重可怜的暮气。这一卷陈旧的稿笺,记着一件过去的故事,故事中共有三个主角,一个,是私家大侦探霍桑;另一个,是我们那位“捣蛋专家”鲁平;还有第三个,他是人而不是人,不是人而硬要算是人——他是密司脱“匹诺丘”的哥哥,“却利”先生的弟弟,说得清楚些,他是一个木偶!
这故事发生的时期,距今已有二十年。当时,那两位主角年龄都还轻得很,因此,他们的演出,都有一种“冲劲”与“火暴”。再加,我在写这故事的时候,大概为了多抽了纸烟的缘故,在笔底下,也有一点过火的渲染,写成之后,自己看看,不像是件真实的故事,却像是篇滑稽小说,甚至,还有点像书摊上的连环图画。为了写得“太高明”的缘故,使我不敢把它发表,只怕在发表之后,会使这故事中的两位主角,对我产生不良的印象。于是,这篇已写成的故事,在我的书桌上,一睡就睡下了二十年。
可是,到了现在,为什么又把这旧货柜上的东西,拿出来了呢?——我有我的理由。
诸位记得吗?在不久的过去,有一位犹太人高天伦先生,曾在上海提倡过新型的木偶戏,那些没有脑子的小角色,曾经神气活现结束登场活跃于这都市群众之前,留下一种新奇的印象。总之,又有我们的一位虞哲光先生,也因提倡这种时髦玩意儿而博得好评,说是很富有儿童教育的意味。据一般头脑灵敏的人们说,在不久的将来,这种新姿态的戏剧,很有普及全球的可能。也许有一天,这些木头做的英雄,由于时势的造就,竟会和“华德?狄斯耐”笔尖下的七矮人一样地大走其红,谁能说得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