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已经是一个马上就要举办婚礼的男人了,跟那个穿着运动背心打篮球的少年已经说再见了。遇到心田之前我还是个男孩,遇到她以后我就突然变成了男人。怎么变的,什么时候变的,我都没有察觉,她的笑好像具有某种魔法一样的超自然力量。
1 A市大木屋自助餐厅
那是在数月之前,确切地说,是今年的四月份。我和我的挚爱缪心田把结婚证领完以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把工作给辞了,因为我们商量好,一起去我的家乡B市完婚,并将定居在那里。心田的工作有点忙,所以耽搁了几天,不过她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就等手上的事情处理完,做个交接,就会离开A市,先回她的老家C市去。
我和心田在A市读同一所大学,毕业以后都留在这里工作了一段时间。我们对这座城市多少是有些感情的,因为这里是我们认识并且相爱的地方,这里有我们的初见,初吻,**,这是一座给我无限温柔的城市,代表着情与爱。当然也代表了青春和第一份事业,但这些颇具形式感的事物都不能使我放在心上,只有心田能。
四月的一个天气不错的周末,我俩决定搞一次聚会,宴请一下在这座城市里,我们周围认识的那些经常来往的人,我们要离开这里了,跟大伙好好告个别。聚会得有名头,不然那么多不相干的人怎么会聚在一起呢?于是尽管我和心田已经领完结婚证了,婚期也已经定了,但是我们决定将这次聚会作为我们的订婚宴。
订婚宴这个决定是心田想出来的,我觉得她的脑袋挺聪明的,至少比我灵光。我们之间的很多事,的确是进行得太仓促了,我应该给她办一次订婚宴的,谁叫我这么爱她,我舍不得错过跟她之间的任何一次值得纪念的日子。
订婚宴当日,我生平第一次穿上了西装。我是那种瘦高个子的人,细长的身段好像天生就不太适合西装,因为我没有宽厚的肩膀,微微隆起的胸肌,以及,配合西装和白衬衫的那种峻峭硬朗的面部线条。我不太喜欢仔细研究我的长相,总之,我是那种不太适合穿西装的男人,光是看我细长型的脑袋就知道了。有记忆以来,我好想只穿过一次类似西装的那种衣服,勉强地说成是休闲西装好了,那还是在初中的时候,不过那件衣服很快就被我打篮球的时候给撕坏了。不是因为那衣服的质量太次了,绝对是因为我太爱运动了。我年轻那会(咳咳,现在其实也不老)特别喜欢运动,喜欢打篮球,还是个长跑特长生。怎么形容我爱打篮球的程度呢?这么说吧,我可以早上五点就起床,然后打到上午十点,都不会累。回家以后喝上整整两大壶白开水,脱下湿了干、干了湿不知道多少个轮回的公牛队乔丹23号队服,白天该干什么干什么。长跑的话,我记得有一次我们高中期中测验,体育课项目中就有男子一千米这一项,我是体育特长生,我跟体育老师说,我就不用跑了吧。老师说你还是跑吧,在前面带一带大家。结果信号枪一响,我就玩命地跑,完全没顾别人,以最快的速度跑完那三圈半一回头,发现第二名被我落在半圈以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