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昏暗矿道中。
青衣红唇的书生翁明水,正在皱眉拧着自己的袖子。
“这个马马虎虎的李鹤。”书生一边走,一边低头抱怨道。他身上的衣衫虽然旧得发白,却如冷水中的玉石般洁净,看得出主人在窘迫生活中保持着小小的洁癖。唯有这个跟他较劲的袖子——外面纤尘不染,可一掀开里子,却露出一个黏糊糊的青色手印。
是李鹤给杜路喂碧血时留下的。
刚刚,杜路在被种下同根蛊后,喊着要见一个人。李鹤便顾不得擦手,拉着翁明水的袖子把他拉到杜路面前,五根手指往他袖子里面一印,瞬间留下了这黏糊糊的血手印。
翁明水最开始还没察觉,直到他受老板的托付,把从北漠飞回来的红鸽拿走喂食,卷起袖子的一刹,他猛地发现自己袖里的血手印,一下子浑身不自在起来。
他决定去找一桶水来洗袖子。
翁明水低头拧着袖子,孤身一人,在这陌生复杂的矿道内越走越快。他其实不喜欢这漆黑阴暗的地下世界,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杜路突然沉船,他是可以一直舒舒服服地待在扬州的。
好在只剩七天了,他想,只要忍过黑夜就是黎明。
可在第三次路过同样的岔路口时,翁明水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他好像在地下矿道里迷路了。
不该这样,他望着身周空无一人的昏暗石道,茫然地四顾:原本应该有两个人在此地执灯驻守。可人去哪儿了呢?寂静中,滴水一声声愈发诡异,翁明水望着地面上那两盏孤独燃烧的油灯,猛地打了个冷战。
他再也顾不得自己的袖子,迅速转身。在这寂静幽长的矿道中,他一个人一步步往回越走越快,逐渐疾走如逃……他却绝望地发现,他第四次走回了同样的岔路口。
两盏孤灯在地面上越烧越低,水滴一声声愈发急促,翁明水双眸颤颤地望着这岔路口,突然“啪”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