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9年,凯特·韦伯斯特出生在爱尔兰韦克斯福德市的一个贫困家庭中,父母都是工人。虽然一家人的日子过得不怎么富裕,可凯特的父母为人十分正直,在在邻里间有很高的威望。因为要长时间工作才能维持生活,所以凯特的父母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缺少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让凯特逐渐染上了盗窃的恶习。她从小就会溜进街坊四邻的家中,盗窃一些小物件和食物,而且不管被抓到多少次,又为此挨过多少打骂,她都死性不改。
久而久之,在社区中,凯特的名字和盗窃挂上了勾,只要有人丢了东西,人们第一时间都会去怀疑凯特。15岁那年,凯特终于栽了个跟头,因盗窃被捕,凯特的父母视她为耻辱,趁着这个机会索性放弃了她。
出狱后,凯特没有悔改,而是继续盗窃,并且在1867年靠着小偷小攒下了一笔路费,离开了爱尔兰,前往利物浦继续生活。
凯特好逸恶劳,没上过学,除了盗窃以外没有其他的手艺,自然在利物浦找不到像样的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凯特很快便身无分文,又做起了“老本行”——盗窃。可在利物浦盗窃的难度比在老家时高出了不少,所以凯特很快就栽了跟头。
1868年,凯特在盗窃一名贵妇时被抓了个现行,由于人赃俱获,警方从严处理,凯特很快被送上了法庭,因盗窃罪被判处4年监禁。
1872年1月,服刑满4年的凯特被放了出来,她老实了一段时间之后,觉得自己在利物浦实在是待不下去了,于是搬到了伦敦。在那里,凯特终于开始从事正经工作,在一些人家担任清洁工和女佣。可在当时女佣的付出和工资是极其不对等的,而凯特又是个好逸恶劳的主,自然会在工作之余动些歪心思“增加收入”——不是直接偷一些雇主家的钱,就是将一些值钱玩意顺走倒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