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9日傍晚,位于桃园平镇的复旦路四段附近的一个杂草堆,忽然窜出了冲天的火苗。这条路位于新建成的高速公路桥下,由于地处偏僻,平常没有多少人、车经过,当地也只有零星的工厂、小店。由于道路两旁杂草丛生,火势如果得不到及时控制可能会伤及附近的建筑和人员,当地居民立即拨打了火警电话。
消防队出警及时,这场火灾很快被扑灭,随着浓烟散开,现场的场景让在场所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火源居然是一具尸体!这具尸首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仅能辨别出是一个女孩子,其他的一概无法判断。
警方闻讯赶来了现场,并开始进行勘察。根据现场的燃烧剩余物来看,凶手显然是要置女孩于死地。这个小女孩被人捆住了双手双脚,身上被喷上了助燃的汽油,然后被裹进棉被装入麻袋,凶手防火前还要再在上面覆盖一层杂草,这是铁了心要毁尸灭迹。更让警员们感到愤怒的是,女孩的怀中还有一条黑狗的尸体!按照台湾民间传说的说法,黑狗可以挡煞,让冤魂看不到路,也就无法回到人间向行凶者复仇,这显然是因为凶手心虚了。
了解现场情况后,警方判断,这是一宗凶杀案,焚尸地点很可能只是第二现场。发生了如此惨烈的命案,当地警方绷紧了神经,立即开始调查。目前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两个问题:1、在案发之前有谁进出过现场?2、这个被杀害的人究竟是谁?
这两个问题破解的难度都不小。根据我们上面的介绍,这里人烟稀少,就连监控探头都没怎么布置,焚尸地点刚好位于监控盲区。幸好在对面还有几户人家,通过走访,警方得知,当时有居民看到,在火灾发生前,有几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小鬼”出现在了这边,他们提着一袋东西走进了杂草丛,之后火苗忽然出现,这几个人也匆匆离开了。至于这些人到底是谁,居民们表示都是生面孔,不像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