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在看到一些非常难以接受的行为时,通常会将那个行为人称之为“变态”。心理学强调,“变态”的标准取决于社会,也就是说变态指的是行为偏离了社会普遍认可的准则。通常,人们总是把在群体中出现频率高的心理现象称为常态,反之则称为变态。
一般说来,所谓变态至少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从统计学方面考察:处于群体中常态曲线两个极端的个体处于异常;其次从个人生活史考察:常把个体当前的心理活动与以往的加以对比,看是否有异于寻常的改变,临床病史往往会反映出这类变化;最后从社会适应状况考察:可根据个体社会适应能力缺陷的程度,分析其是否属于异常。在判断的过程中,也不能忽略该行为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
那么这种所谓的“变态”是真的无药可救吗?理论上讲也不是,一般对变态心理的治疗有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两种。除了对已经出现心理变态的病人进行治疗外,预防心理变态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1883年5月26日,一个婴儿出生在了德国科隆的一个穷困人家,他的父母给他取名为彼得·柯腾。他出生之后,陆续拥有了12个弟弟、妹妹,父母两人需要喂饱15个人的嘴,他们家的贫困程度可想而知,餐盘里永远只有土豆,还经常上顿不接下顿,甚至有两个孩子因此早夭。
常言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柯腾的父亲是个毒贩,还嗜酒成性,经常会将赚到钱全部用来喝大酒,至于家人吃不吃得上饭,他根本不关心,每天都喝得烂醉。除了酗酒,稍有不顺心,这个烂酒鬼还会对着孩子们拳脚相加,柯腾作为家里最大的孩子,挨打的次数自然是最多的。最可恨的是,这个被酒精腐蚀透了的男人,有时还会让年幼的孩子们站在墙边,当着他们的面性侵自己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