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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称为“瑞府路惊情半小时”,这个案子死者是死在家附近的,只是发作的主要时候是瑞府路上,死者在这条路上的时间大概是半个小时,死者的家不是在这条路上的,酒吧的大门也不朝它开。
这个案子的名字来源于某个喜欢夺人眼球的、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官家的新闻媒体,可能其他媒体就不是用这个名字了。付连歧略微有些奇怪付延契他怎么没给出警方通报的导向,“也许是他看了这篇才觉得这个案子非常有可能与自己有关?”林隽这样猜了一句,“下一个案子也不是官方的称呼吧。”
付连歧找到了警方通报……但是对于他们要重现案件来说,这信息量太少了。
警方通报很明显隐去了一些内容,目的应该就是怕被人学去。
死者下班后在离工作大楼只有一条街的酒吧参与员工间的聚餐,期间喝酒吃自助餐,聚餐持续了两个小时左右,死者一个人上了出租车离开。因为酒吧到死者家的最近路线大部分在瑞府路,死者主要在瑞府路发生异样,到家附近后倒地,过了约3小时后,保安巡逻发现后确认为本小区业主,再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后不治身亡。
这是从警方通报中付连歧能读出的信息。
三月初,付连歧在林隽同意报销的情况下自己打车到了械宏屋。
“在瑞府路的时间那么久……是因为堵车吗?”付连歧打开纸质地图问林隽。
“对,堵车,是因为走瑞府路是到裕林桥步行街的一种常用方式。”林隽没抬头回答她。
“那个裕林桥很繁华是吧?不过好像都是奢侈品……”她说到后半句声音变轻了不少。
“也不'都是',只不过奢侈品的广告比较显眼。怎么,你羡慕?”他这会儿倒是抬起了头。
她双唇紧闭没说话。
“你想要什么我可以给你带。”林隽又低下头继续自己手上的东西。“不过你还没承认我们什么关系,东西都放在我那里,都算我的。”他又突然想起来,“别跟我说带手表什么的,我也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