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西城公安分局会议室。
唐林海被杀案的性质,界定非常麻烦。
事情因外卖员郑子明报警而起,其外卖箱内有一张奇怪的字条,字条上的字,是从当天的滨海日报上剪切、拼凑的。在那种情形下,换成别人也会打110。他的外卖员身份没问题,而且案发前一直处于送餐状态。所以,郑子明一点儿责任也没有。
唐林海死了,这是事实。死于某人精心设计,这也是事实。撞开门发动机关的,是西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江志鹏,这更是事实。可是,撞门是个连续的过程,最终不管谁开门,都一定触发机关,这同样是事实:逻辑事实。
情况如此复杂,责任怎么界定?
说江志鹏是杀人凶手?那他比谁都冤!
江志鹏头痛欲裂,心情就像刚刚吃过屎,身边还围着一群绿头苍蝇。
711案,827案,碎尸案,唐林海被电致死案,每一个,都是超级绿头苍蝇。当前这个局面,他必须先解决唐林海案的责任界定问题,不然案情分析会根本没法开。
当晚出警的,除了王可、伊辉,还有六个人。从酒店回来后,除了送蓝媚去医院的两个,其他人员都很默契,谁也没向同事透露现场情形。大伙都明白,这事只能江队先开口。而江志鹏呢,他倒没特意去叮嘱别人。他要是强行要求手下闭嘴,效果并不见得更好。他知道,自己的队伍里也存在站队问题。但不管怎样,他现在就是大队长,平时工作当中,他从不故意找谁的碴儿,也不有意为难谁,除了性格有点急,人缘和官品,都说得过去,他有这份自信。
他真后悔了,后悔不该亲自带队出警。可是,指挥中心给的消息是凶杀案,副队长和中队长这几天一直冒着风雨,带队出外勤,回来还得各自归拢信息,他能不带头干活?这事,根本上就不是谁出警的问题,这叫时运不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