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骆琪被扣四十八小时之后,金科一个人走进分局,说来自首。
金科居然自首?所有人都很惊讶。
江志鹏抢在张定一前头,把金科带进审讯室。
这时候,金科提出要求,说见见骆琪。
江志鹏安排他们见面。金科请求,把房间里的监控关掉。
江志鹏起初不答应。金科就强硬起来,说不关监控,他什么也不说。江志鹏被迫同意。
被关两天,骆琪憔悴了许多,见到金科,她似乎不以为怪。
“来了?”
“四十八小时了。你还不出去,我就来了。”
“你的罪最小。机会留给你,总好过大家一起坐牢。”
“何苦!”
“不是早商量好了吗?”
“我会等你的。”
“别傻了。”
“不是说好了吗?我等你。”
“她动手了吗?”
“她已经在路上了!”
俩人简简单单,说完这么几句话,金科对房间外的人示意,可以开始了。
江志鹏大步跨进门,身后跟着哼哈二将:伊辉、王可。
不等警方开口,金科就说:“电子眼案是我干的。炸药,是从骆琪床底下拿的。当年,一个盗墓贼把东西丢在宾馆,她没丢掉,把包带回家了。那个包里有雷管。她是小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没报警。她以为,总会有人去取那包东西,一直没等到,后来被我拿去用了。”
接着,他简述了一段往事。
2010年4月19日凌晨,金科撞到人后,把人抱上车,才认出来对方是骆琪。骆琪伤得不轻,疼得咿咿呀呀,意识尚在。
金科很细心。先是把她横放在车后座,又担心她个高,中途一旦丧失意识,有可能从座上翻下去,于是又换了姿势,让她靠在后座给她系上安全带。
金科加速狂奔,开了没两分钟,突然听到骆琪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