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可以靠奖学金和打工养活自己,虽然不宽裕,却也不用担心挨饿受冷,美好的未来近在眼前,唯一欠缺的,就是人生中的另一半。
我有个理想的目标,高一届的学长李楠。他各方面都很优秀,个子也高,虽然相貌不算王子,但我能看出,他是感情专一的人。经过多方打听他的人品,足足等了一个多学期,我正准备采取行动时,半路上却杀出个程冬来。
一想到这人,我就生气。
程冬是我们班的,胖子一枚,超级厚脸皮,给我写情书,送玫瑰,送巧克力,尽管被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他还是锲而不舍。
“程冬,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吗?”我连这种话都说过。
可你猜他怎么说:不管你改成什么样,这辈子我要定你了。
这话要是换个人说,我可能会被打动,但他是程冬,我非但不感动还会反感。其实以前大家只是同学时,我还觉得他不错,大方幽默,不拘小节。可普通朋友跟男朋友是两回事,一想到要跟这个腰围三尺二裤长三尺二的家伙牵手压马路看电影,我眼前就浮现出台湾励志哥和女友秀恩爱的画面。
没错,就是那个长了张猪脸的励志哥,好多人的观后感都是两个字,不是拉风就是牛逼。我的观后感也只有两个字:作呕。所以,要我跟程冬在一起,我宁可去当尼姑。可能是各花入各眼,偏生我不喜欢的人,还就有人看上了。
住在我下铺的彭芸,目睹我又一次把程冬送来的玫瑰扔进垃圾桶后,哀怨地说:“真浪费,能不能送给我?”
我欣赏着手机里李楠的照片,大手一挥:拿去拿去。我看彭芸眼神不太对头,就问她,是不是喜欢程冬。她不看我,把花捡起来,左看右看,半天才挤出一句:喜欢又怎么样,人家喜欢的人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