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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朝朝朝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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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地方叫齐哈日格乌图。

那地方一半沙漠一半草原,地理学上叫戈壁草原。你们一辈子也到不了。

那一年,我在齐哈日格乌图放羊。那段时光,戈壁占据了我记忆的辽阔空间。

一些感伤的往事,经过多年的沉淀,会变成一种美好的东西;一些美好的往事,经过多年的沉淀,会变成一种感伤的东西。

而一段恐怖的经历,时间越久远越觉得恐怖。

那一年,我赶着148只肮脏的羊,慢吞吞向前走,向前走。

我穿着军服,肩章上一粗一细两道黄杠杠,中士军衔。

一片黄沙土,无边无际,生着半青半黄的寸草。天地间一片燥热。

不远处,有一具惨白的骷髅,比牛小,比羊大,我瞅了好半天,都不知道是什么。它的姿势好像活着一样,趴在草原上,两个空洞看着我。一群很大的苍蝇围着它飞。

这里与世隔绝,没有电话,没有报纸,没有树,没有电,没有互联网,没有人烟……除了天就是地。

中间是孤零零的我,还有一群羊。刚才我说了,148只。

我担心自己渐渐被羊同化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一点点忘记了母语,不再会说话……因此,我就经常大声和我的羊交谈。

比如我说:你们睡得好吗?

羊说:咩———我说:你们吃饱了吗?

羊说:咩———我有点生气,说:你们只会这一种叫法吗?

羊说:咩———羊呆头呆脑,是最缺乏灵气的动物。我就属羊。我经历的故事多如繁星,以致许多人不敢轻易相信,认为我是在编造。

作为一个作家,我几乎没有想象力。

小时候,我的父母很苦恼,他们认为我的未来一定像土地一样沉重。

比如,他们指着天上的月亮问我的哥哥姐姐:那是什么?

哥哥会说:那是黑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