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轩嗤笑反问:“你觉得他还会让我们找到么?”
我被问的卡壳。树干侧下方的手印,明显不是人的手掌形状,有了陆伯伯扛来树干搭桥的前提,那么剩下的只有一个可能。
那便是陆伯伯已经食用了尸王的心脏,才导致他的身体变异!
连木桥都没来得及拆卸而跑路,可见他知道我们天明就会出来,他这是算准了时间躲避我们……试问一个食用了尸王心脏的人类,存心要躲避我们,我们能找到他么?
常轩起身,踏步向前,边走边喃喃道:“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反之,你也找不到一个存心躲你的人。”
我颓败的抓了抓头发,眉头拧起的疙瘩就没有松开。
走过木桥向前行,果然如所料一般,越往外走,泥脚印的印记越模糊。估计再走个几里路,泥脚印就彻底消失了。
见我愁眉苦脸的,常轩轻笑道:“好了,知道你仁善,但人总有力有不逮时。何况这世间能人无数,你现在呢,充其量就是最底层的一个小虾米。”
我撇嘴道:“安慰就安慰,你最后还踩我一脚是什么意思?”
“当然是激励你奋发图强了,哈哈哈。”
“粪发涂你还差不多……”
诚然如常轩所说,陆伯伯存心躲我,我未必能在短时间内找到他的蛛丝马迹。
何况此时的他已经食用了尸王的心脏,不论是能力还是气力都有大大的提升,即便是我找到了他,若没常轩,也是送快递去了,送的还是自己的小命……
而二叔跟着准二婶去了京城,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于情于理……这件事都很难决断。
揉了揉脸,我低声道:“只能自私一回了!”
“这就对了。”常轩笑呵呵道:“你们人类不是有个词叫量力而行么?自己有多大能力就办多大事。”
我默哼一声,大步向前走去,不想搭理这个蛇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