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小邪背着个包裹,在密林中急奔,包裹里装着两套伙计、杂役的短褂,这些都是出青云客栈之前,店掌柜给他们准备的。青云客栈不仅准备了各式服装,还备有大量银钱,可以随意取用,不限数量,真是财大气粗。除了火小邪以外,郑则道他们这些江洋大盗似乎都不把钱看在眼中,除了有人去挑选了一两套衣服,银钱谁也不拿。而火小邪身无分文,想着有点钱毕竟好办事,便拿了几块大洋装在身上。
火小邪和郑则道、胖好味已经说好,先都各自行事,等进了王家大院后,约定在子夜时分,在西门一带碰头,彼此用暗号接头。郑则道以蟋蟀虫鸣,胖好味学蛤蟆叫,而火小邪只会学猫、狗、猪、羊、牛、鸡这些牲畜的叫声,郑则道认为狗、猪、羊、牛、鸡都不妥,于是火小邪便用猫叫为号。
贼人之间的暗号接头方式,口技居多,多是模仿虫、鸟、兽、牲畜的声音,其中虫叫最难,若没有道具辅助,仅凭口舌,非常困难。旧社会行走各地经商的银钱马队,护镖的人众多,最怕的不是打劫的响马土匪,而是怕一路都听到虫鸣蛙叫,那是有极厉害的贼人盯上了自己,若是认为自己防盗的实力不济,都会赶忙在屋外摆出一二成的钱财,让贼人取走,以免他们动手,把自己偷个倾家**产。
现代人只记得“月黑风高杀人夜”,却不知旧时还有“虫鸣蛙叫贼盗天”的说法,只怪现代的贼都已经沦为强盗,没啥过硬的偷盗本事,只靠膀大腰圆、浑不怕死,端着把冲锋枪杀人放火胡乱抢劫。近代所谓的香港“贼王”,无不是这些靠着脖子硬、不怕死的粗劣本领做事的臭屁混球,换在火小邪这个年代,只能叫“匪”,被现代人称为“贼王”,只会让他们笑掉大牙,万万分鄙视,这些人竟然还能称为“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