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表这些后话,还是说回到1931年5月,也就是伊润广义带走五行至尊圣王鼎的一个月后。
奉天城南,因为是关内货物入城之地,客栈驿店数不胜数,所以晌午时分,大街上无数马队商号车来车往,人流如梭,加之赶上一个黄道吉日,是赶大集的日子,几条大道上全部挤满了小商小贩和游人散客,摩肩接踵,分外地热闹。
有一个二十岁开外的年轻人,正站在大街一口正中,看着这番繁华景象,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这个年轻人,头带灰色鸭舌帽,上身穿锃亮的黑色皮夹克,背着一个上端系口的皮囊,下身穿褐黄呢子西裤,脚踩锃亮的黑色牛筋底运动皮鞋,每件行头一看就是价值不菲,显得非常地时髦洋气。他这种打扮的年轻人,在奉天这种大城市也并不多见,加之他身材匀称,长相俊朗,还散发出一股子迷人的神秘气质,不止是过路人多打量他几眼,大街上许多怀春的女子,更是纷纷侧目,偷偷对着他指指点点,面露娇羞。
这年轻人并不东张西望,显然非常熟悉这里。他深吸了几口气,嘴里吹了个口哨,自言自语道:“好多年没回来了,奉天城还是老样子嘛!”
他便是火小邪。
火小邪当然熟悉这里,在他没有离开奉天之前,南城一带的集市可是他们几个小贼出没的老地方,闭着眼睛都能走上七八个来回,哪里的墙头街角长了根草都了然于胸。当然,这一带也充斥着火小邪苦辣酸甜的回忆,第一次偷东西得手,第一次失手被抓挨了顿暴打,第一次和浪的奔、老关枪、瘪猴联手偷窃,第一次被人追得满街跑,火小邪人生中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是在这里发生的。
火小邪三年多以后重归旧地,如同回了自己的家似的。满目之下,似乎一砖一瓦都还是老样子,怎能不让他触景生情,感慨万千?只是时过境迁,火小邪再不是三年前那个为求一顿饱饭忍饥受辱的小贼,而是成长为一个意气风发、身怀绝技的大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