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克·怀特海德来到埃夫斯克家族已经有六年,当年的愣头青如今也变得稳重而可靠,其身份也从一个小士兵转变为一个拥有自己封地的骑士。
这六年间,他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战事,本以为一颗心早已习惯了面对各种艰难的任务,不会再有剧烈的情绪波动。
可接到这次的任务,却还是让他的心跳不断加速。
穆克发誓,新婚之夜他的心脏都未曾像这样跳动过。
只因那里是迷雾森林,是人类的禁区!
洛达尔城的历任城主,都野心勃勃的想揭开迷雾森林的神秘面纱,得到其中埋藏的财富,可至今仍只能在森林边缘徘徊,根本不敢深入。
迷雾森林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够轻易踏足的地方,光是边缘地区,就不知道葬送了多少不知天高地厚的佣兵和冒险家。
要知道,洛达尔城的历任将军可都是五阶的强者,再加上平均二阶的军队,这种阵仗都得绕着迷雾森林走,更何况自己这一个小小的三阶骑士。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领主大人的心腹,又取了他的一个私生女,沾点亲缘关系,穆克都要仔细考量考量忠诚的问题。
毕竟他可不想死,还有众多水嫩的少女在城堡里等着他平安回去探索呢。
这个时代可不比历史书中的那些鼎盛时期,混乱而无序才是这个时代的主题,那些英雄的骑士事迹和歌颂的美德,自然也就没有延续下来。
英勇的骑士应该配英明的领主或者砍掉英明的领主。
穆克也知道埃夫斯克族长是在担心他那个侥幸被选中的私生子,毕竟他身上可承担着埃夫斯克家族崛起的希望。
比自己,可金贵不少。
他看了看身后全副武装的五十名骑兵,里面有一半是自己的心腹,另一半则是领主的心腹。
可见,他对自己并不完全放心,但也说明了他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