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于江林和顾诗茵去走访陶诚家那天,刑侦队便开始根据监控录像进行调查。随着调查工作的进行,他们发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徐振强队长的谨慎没有错,在其中一名送外卖的人口中,警方得知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根据这个人的证词以及监控里的画面显示,在案发当晚七点三十八分,他曾给公寓的506室,也就是杜斌勇的家送过一份外卖。调查人员立即眼前一亮,问他是谁订的外卖。
“这个我也记不清了,我一天要送几十份外卖,肯定注意不到是谁订的。”送外卖的人说,“我只记得那份外卖是从一家水果店里取的。”
“你在给506送外卖时,发现屋内有什么异样吗?”
他回想了好长时间,喏喏地称自己只是敲开门,在门口把外卖递给了屋内的人,并没有注意到屋内的情况。
“取外卖的是什么人?”
“我只记得是个男人。”
“是他吗?”刑警拿出杜斌勇的照片。
“不清楚,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我真记不清了。”他露出无辜的表情。
调查人员又让他看了陶雅的照片,他同样称自己记不得了。警方显得十分无奈,然而毕竟距离案发已经过了一个星期,外卖员想不起来实属正常现象。最后经过商议,调查的刑警认为虽然他在理论上没有作案时间,可嫌疑并不能完全排除。于是警方提取了他的指纹,想要与现场的证物进行比对。
事后警方又派人去那家水果店进行调查。根据店主提供的外卖订单得知,订外卖的人正是杜斌勇,时间为七点十三分。订单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一个哈密瓜。
“没错,现场确实发现了吃剩的瓜皮,冰箱里好像还有半个哈密瓜。”张洋托着下巴分析,“不过他为什么要订哈密瓜?”
“这还用问吗?订了水果当然是为了吃啊。”周明远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