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回望,杂毛小道走到我身边,低声说道:“他走了,好像很生气的样子……”
我点头,曹彦君已经结好了账,过来招呼我们离开,路过吧台的时候,那个长发男子朝我们挥手告别,说:“哥,你们要常来啊。”杂毛小道并不言语,淡定地挥挥手,像足了《上海滩》的发哥风范。出了温暖如春的酒吧,寒风扑面,顿时就是一阵冷战,把我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给好好清了一遍。
这是我二十多年里出过最多的鸡皮疙瘩,感觉比和那僵尸恶鬼搏斗,还要疲累,鼻翼上面还有汗,冰凉。
在酒吧不远的地方,有一辆红色的奔驰小跑,正在缓缓地倒车,那是李晴的车子。
曹彦君没有跟我们废话,直接跑到停车的地方去启动SUV,而我和杂毛小道则遁入人流中,不让李晴看到我们。很快,我们坐上车,曹彦君远远地追着不远处的那辆奔驰小跑行驶。毕竟是特殊战线上的人才,他开车的技术绝对一流,稳当而灵活,像蚊子一样死死地盯着目标,让我这个仅仅拿着C照本的家伙汗颜不已,也让杂毛小道这个新手好生羡慕。
谈及今天的成果,杂毛小道说:“那个青虚虽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但是他显然已经觉察到重宝在身,而自己又太过招摇,所以隐匿了行踪。我们毕竟不是地头蛇,也不能够借助官方的力量来大范围搜寻,所以这个李晴,还真的是一个绝佳的突破对象。”
曹彦君望着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杂毛小道,说那萧兄你可得要牺牲一下色相了。
杂毛小道苦着脸,说:“牺牲色相这事情,我向来都是乐意为之的,然而这对象如果是一个男人,我就真的有些受不了。小毒物,你怎么看?”我摸了摸我左颊上面的刀疤,说:“不对啊?明明我比你帅好多,为什么李晴那死娘们没有看上我,反而对你像苍蝇叮屎一样黏糊呢,难道是因为我的这刀疤影响了我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