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最适合杀戮,更何况是我从小最为熟悉的山林。
这一大片的山林,曾经是我和儿时伙伴一起胡混的地方。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这大片的林子就是我们天然的游乐场,而如今,它终究还是染上了血色。
祸及家人,我本来就对这种行为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愤怒,而在瞧见过姐夫罗明歌的尸体之后,更是郁积到了一个顶点。这个时候,我方才发现,或许暴戾才是我的本性。因为在斩落对方头颅的那一瞬间,我的心中有一种强烈的快感,让我觉得这方才是人生所追求的真谛。那就是看到仇人在自己面前失去所有嚣张的基础。
杀!我宛如出笼的猛虎,朝着黑乎乎的林子中快速冲去,很快就在不远的一处山坳子里,瞧见了一个匆匆向前的小组。
这小组一共有五人,他们在快速前行,移动的过程中还保持着警戒。从那行动姿势和队形来看,算得上是训练有素,而且有四个人还戴上了先进的夜视仪。
看起来,应该也是来自于野狼的人,如果我所料不错,这些人估计也都洗过了脑。
洗脑之后的人是问不出什么东西来的,也就是没有审问的价值。想到这一点,我毫无顾忌地贴了上去,跟着这些人快速前行。我脚步轻快,行走如飞,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有人居然跟在了身边,一边走,一边聊起刚才的战斗。
他们交谈用的是英语,偶尔还夹杂着日语、韩语和东南亚诸国的话。听得出来,这些人的人员成分,十分复杂。
我别的不太听得懂,但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多少也能够用英语进行一些日常交流,能够从他们只言片语的对话中,听到有限的信息。原来他们本来是想要将目标抓住然后带回去,结果却发现居然有人保护目标。
一番激战,对方怯于他们激烈的火力撤退了,不过那几个“亏头”冲上去了,应该还是能够把任务给执行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