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历七月十五日下午一点钟,李飞刚要出去,忽然接到了一封奇怪的函件,那信上写的是:
李飞先生鉴:
仆与先生,素不相识,今贸然致书于先生,亦自知其冒昧,幸先生之勿罪也。
仆闻先生以“中国福尔摩斯”自居,年来屡破奇案,啧啧人口。然既有福尔摩斯,即不可无大盗如亚森·罗平[1]者,为之点缀。仆诚不敏,窃有志为“中国之亚森·罗平”。江氏盗案,即仆小试其技之一端。
今江氏以此案属之先生,可庆得人,乃先生于侦缉之初,即归罪于江氏之女佣,妄相揣测,不究事实,抑何可笑乃尔!要知女佣语言不符,固属确情,然彼实无罪。盗物者我也!
先生而固欲为“中国之福尔摩斯”,即当竭智尽虑,与仆周旋。若徒颟顸[2]含糊,罪及无辜,则彼警局鹰犬之包探,亦复优为之,何必先生?先生休矣!
今限先生于三日之内,揭破此案,不则先生盛名,当与江氏之饰物而俱逝!“中国福尔摩斯”之头衔,不复能属之先生矣!幸先生图之。
中国亚森·罗平 上
李飞读完这一封似讥似讽的怪函件,心中觉得非常诧异,暗想江氏这一件盗案,昨夜差不多已经查得很明白了,那个女佣金嫂,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嫌疑犯,种种疑窦甚多,决不能说是冤屈了她。
但是这一封怪信,却又是怎样寄来的呢?难道说是她的同党,有意寄这么一封奇怪的函件来,意欲淆惑我探访的心思吗?
他后来一想,觉得又不对。这一封信,文理很清通,字迹也很端正,而且此人能知道福尔摩斯和亚森·罗平的故事,一定是个爱看小说的人。这案倘然是金嫂所做,那么她的同党里,未必有这样一个人才。如此推想,难道金嫂果然是冤枉的吗?
李飞手里捏着那封信,脑海中疑云层层,一时推拨不开。他把这封信又细细地研究了一回,见那信封信笺,都是洋纸做的。信是用毛笔蘸着蓝墨水所写,信面的旁边,只署着“名内具”三个字。看他的字迹,是学那何道州[3]的一派,但是笔致十分倔强,好像恐怕人家认出笔迹,故意做成这个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