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明水的耳膜上还留着电话里的声音,就像一只蚊子不时萦绕过来。从口音上判断,这是个南方人,普通话很生硬,平翘舌和鼻边音都分不清楚;声音还有些稚嫩,口吻就像是孩子在做恶作剧。
“明天晚上,十一点,到‘奥斯曼’酒吧来找一个拿着红玫瑰的女人,你应该还记得那个地方吧。不来的话,会有很严重的事情发生哦。”
他回到半山腰的房子,摊开宣纸,抄起《心经》,羊毫毛笔吸了一大块墨汁落在宣纸上,变成一块无法抹掉的污渍。他忽然就生起气来,把纸捏成一团,砸到墙上。
到底是谁,会这么无聊?
该死的奥斯曼酒吧!一想到那里的灯光和音响,甘明水就忍不住头疼。
他现在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置之不理,权当没有接到这通电话,因为很有可能打电话的人根本就是虚张声势,纯粹就是为了恶心他一下;另一种是去奥斯曼酒吧看一看。
看看又能怎样呢?他想。
他的那辆小海马有两个月没开过,好在汽油还可以撑到最近的一个加油站,防冻液也可以保证引擎在晚上正常发动。车寒碜了些,跟他以前的7系宝马自然无法同日而语,但平日里去附近的集镇上买点油盐酱醋绰绰有余了。其优点也就在于此,没有人会想到车里坐的人是他。
第二天晚上九点,他开着车下了山。天已经全黑了,寒冷的夜色完全遮盖了他的车辙和行踪。
来到卧牛县去往金河市的省道加油站,他给车加满了油,给保温杯续满热水,将暖气开到最大,直奔目的地。
奥斯曼酒吧在金叶大厦的二楼,开业不到两年,甘明水仅仅去过一次,那一次开的是宝马,车尚未停稳就有门童抢着来开门,这一次却风光不再,灰头土脸的海马停下来好一会儿,才有个年轻门童跑过来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