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把普桑停在清水町巷口。
他盯着镜子里的脸,想着该如何把从眼睛跨过鼻梁直挂嘴角的那条疤除掉。如果要去整形医院,没个二三十万怕是不够。他还想做个拉皮——在监狱服刑十四年后,他听说现在有种技术可以抹掉脸上的皱纹,让人变得年轻。变得有多年轻呢?他也不想太贪心,只要回到入狱前就好了,那时他四十岁,正值壮年,现在五十四,仿佛一眨眼就老了。
就是缺钱,有钱怎样都行。在这一点上,这个世界跟十四年前没什么区别。
那个女人走出清水町的时候,老罗停止了神游,该开工了。不过事情有点麻烦,那女人身后跟着那个名叫宋长乐的傻子,傻子正在舔着一个甜筒,像一个被肥肉撑大了的丑陋巨婴,衬托出女人朴素的着装也掩盖不住的精致面容。
等一下,把墨水瓶里的猪血泼到那女人脸上时,她就会花容失色了吧。老罗想象出那一幕,自己也难免觉得下作。他怎么沦落到干这种事的田地?十四年前,这都是他看不上的那些小喽啰干的。
老罗下了车,跟在两人身后,那个傻子迟迟不走,老罗的猪血自然也就喷不出去。他对上头的指令不以为然,也丝毫不敢忤逆,上头说,所有的事都得背着那个傻子,绝不能让他发现,以免吓到他。
这傻子什么来头?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两个月前因为他的怠慢这傻子被人欺负,上头骂了他一顿,他只好拿欺负傻子的人出气,把那人的大门牙给掰了下来,还让他去给那傻子道歉。从那天开始,老罗就没再敢怠慢一次。
傻子在笑,那女人也在笑。老罗笑不出来,他觉得自己在被他俩牵着鼻子走。
装着猪血的墨水瓶装在裤子口袋里,扯得他裤裆往下坠,他决定终止这种别扭的跟踪,于是跟上前去,拦在那女人和那傻子面前,笑着问:“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