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九案侦办组

三、否决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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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安平本地人。

案发后,结合侦查工作的实际和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专案组采取逐人见面、村组干部座谈、关系人印证等方式,围绕胡永发、吴楠等八名死者的亲友关系、生意关系、通信关系、矛盾关系等进行了调查摸排。

胡永发夫妇生前欠外债十万余元,应收款项二十余万元,各类存款一万两千元,各类生意往来的经济账目较为清楚,未发现有投资和放贷行为。但是,吴楠、冯慧莲夫妇的各种单据、记账本和现金在现场勘查中均没有发现,经济账目尚未查明。为查清胡永发、吴楠两家的资金流向,民警对永乐镇从事金融、保险及民间放贷人员共二百多人进行了调查,均排除了作案嫌疑。

经过调查发现,现场足迹所对应的鞋底在安平县的一家百货店销售过,大约卖出了千余双,这种鞋在其他各县市较少。

现场的血手套印对应的手套样本,经过查找,确定系氨纶质料,横纹细纱,在安平县也有销售。

警方对周边五个重点乡镇年龄在二十至五十岁之间的两万多人进行了排查,对一千多名重点人员进行了深入调查。

然后,安平警方经过仔细调查,发现有一个叫马中波的人非常可疑。他平时悍勇好斗,曾经因为偷盗被判刑。案发时,马中波三十五岁,永乐镇人,身高一米七,体格强壮,穿四十码鞋(与现场足迹大小吻合)。

安平警方认为,马中波具备作案动机。就在案发前三天,马中波开农用车到新星石灰厂买石灰,因为石灰的质量问题与厂方发生了口角,之后扬言要将石灰厂铲平。

马中波有作案时间。经调查,案发时间段马中波使用的手机,于2005年12月27日下午四点多钟在永乐镇使用后关机。案发后的第二天清早,同村村民陈立军骑摩托车上班时碰到了马中波。马中波让他帮忙送一程,陈立军答应了。在车上,陈立军问马中波案发当晚住在哪里,马中波说借住在他哥哥家。但民警调查时,他哥哥和嫂子否认他在案发当晚来过,说明马中波在隐瞒案发当晚自己的去向。陈立军把他带到大桥南街,马中波谎称上街买菜,到河口搭车去了武威市,过了十几天才回到安平。当时,他家正在盖房子,他丢下事情不管,不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