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时乃上四年级的那一年。
六月十日,星期一。这一天刚好是“时间纪念日”。为了纪念日本人在格里高利历六七一年六月十日首次用名为漏刻的水钟与鼓钟报时,人们在一九二〇年设立了这个纪念日。不仅如此,这一天还是爷爷的生日。爷爷总是以自己的生日为荣,说“这是跟钟表匠最相称的日子”。
时乃做了晚饭,爷爷则去商店街的“得利斯西点店”买了巧克力花式蛋糕。正如预订时要求的那样,蛋糕表面是用奶油画的表盘。
爷爷把时乃做的饭菜扫**干净,边吃边夸“好吃!好吃!”。吃过蛋糕以后,时乃送上用包装纸包好的礼物。爷爷喜笑颜开。
“是手帕呀!爷爷好开心啊……这就用起来!”
爷爷拿出他用了好多年的尼康胶片机,拍了好几张照片。
就在两人一起收拾碗筷的时候,爷爷神神秘秘地说:
“对了,爷爷又想出了一道破解不在场证明的题,要不要试试看呀?”
“好啊好啊!”
“那爷爷明天就给你出题。”
“不能现在说吗?”
“这道题啊,跟之前的不一样,不是用嘴说的——爷爷会亲自扮演犯人的角色哟。‘犯罪现场’就是这间屋子。爷爷会准备好不在场证明,体现出爷爷在‘犯案时间’待在离家很远的地方。现在搞肯定是不行的,明天再说吧。反正明天是星期二,不用接待客人。”
“啊?爷爷要扮演犯人吗?”
“爷爷不会真的干坏事的啦。我们店里不是有个表盘上画着马车的挂壁摆钟吗?爷爷明天白天会出门去,然后在下午三点二十五分偷偷回来,让时钟的指针刚刚好停在那个时刻。也就是说,让钟停下不走就是爷爷的‘犯罪行为’,而挂钟停摆的三点二十五分就是‘犯案时间’。但是啊,爷爷能证明自己那时身在离家很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