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间里,我把两磅咖啡放在梳妆台上,然后去检查卫生间,确定里面没躲着什么人。我觉得傻乎乎的,就像老处女检查床底下一样,但我觉得我恐怕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克服心障了。再说我身边也没枪了。警方当然收走了那把点三二,官方说法是枪是德金拿给我的,为了让我保护自己的安全。他甚至都没问枪的来路,我看他大概也不在乎。
我坐在椅子里,看着脚下的一块地方,马奎斯就倒毙在那儿。地毯上还有他的血迹,尸体四周用粉笔画出的轮廓线也还在地板上。
我思考我在这个房间里还能不能睡得着。我当然可以找旅馆换个房间,但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几年,早就住习惯了。钱斯说这儿很适合我,我觉得他说得没错。
我对于杀死他有什么感觉?
我想来想去,最后认为我觉得挺好的。我对那个狗娘养的几乎一无所知。有句名言说“理解一切就能宽恕一切”,要是我知道了他的整个人生,也许就能理解他的嗜血欲望来自何方。但我不是非得宽恕他不可。宽恕是上帝的职责,不是我的。
还有一点,我终究还是能扣动扳机的。这次子弹没有乱跳,没有反弹,没有飞出去击中其他人。四枪全部正中胸膛。了不起的侦探,了不起的诱饵,最后,了不起的枪法。
不坏。
我下楼拐弯。我走到阿姆斯特朗酒馆,往橱窗里看了看,继续向前走,到五十八街再拐弯,又走了半个街区。我走进乔伊法雷尔酒吧,到吧台前站住。
店里人不多。点唱机在放音乐,男中音柔情歌手,弦乐大乐队伴奏。
“早年时光,双份,”我说,“另外要一杯水。”
我站在那儿,脑袋里什么都不想,留胡子的酒保先斟酒,然后倒酒后清水,把两个杯子放在我面前。我把一张十块钱放在吧台上。他把零钱找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