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黎明前出发了。
在我的一生中,我不记得曾经最多的一次走过几英里的路,也许是某个下午的徒步旅行,但我确信我可以步行六十英里。一小时走四英里,十五个小时走六十英里。
我可以在一天内走六十英里。
一天。
只要走上一天,我就可以知道这个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这些事情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最近听到的消息说,总统已经离开了华盛顿,但那里的灯还亮着。劳伦的叔叔是国会议员,我要做的就是去国会大厦,解释我是谁,我妻子的叔叔是谁?我只要花上一天时间,就可以把帮助我们的人带回来。
当我离开小屋时,一小弯月亮仍然悬挂在空中。我关闭了头灯,在半明半暗的天色中踏上了泥泞的道路。我经过了贝勒家的房子,我的心快跳到嗓子眼了,但那里没有亮光,也没有动静。当我从山上下来,到达大路时,天开始亮了起来。
尽管有点轻微的跛瘸,但我的步子还是迈得很快的。
在山下面,积雪已经融化了,山丘、田野和森林在我面前展现了出来。当太阳慢慢地在我面前的地平线上升起时,金黄的色彩驱走了原有的昏暗。路边的草地上沾满了一滴滴露水,我感到精神抖擞,精力充沛。
在经历了那么多艰难之后,我只要再忍受一天。我不可能迷路,从山上下来,沿着I-66公路一直向东走,直接到达华盛顿的中心,看到华盛顿纪念碑,然后沿着纪念广场走向国会大厦。
我带着手机,GPS仍然在工作,但是因为没有下载相关的数据库,无法显示当地的地图,只有查克手工加载的纽约地图。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带上了它,也许某处的无线网络正在工作。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
太阳升到了天空之中,我开始感受到它照在我身上时所带来的热量。快到中午时,我开始看到路上来回穿梭的汽车。我沿着一条与I-66公路平行的小路行走,试图不引起人们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