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26日,时值春日,但地处滇中的“云烟之乡”玉溪市却烈日炎炎。上午9时,玉溪市中级法院在当地召开声势浩大的宣判大会,对雇凶杀害该市红塔区大营街镇师旗办事处原企业办主任、农民企业家朱万东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上千群众自发参加。
人们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万万没有想到,这一震惊全省的雇凶杀人案的主犯,竟是身披多种“光环”的师旗办事处党总支书记、主任、大昌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朱绍能。
宣判大会结束后,遵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该案三名主犯朱绍能、卯昌恒和朱红云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他涉案罪犯飞学文、谷绍样、李会荣和张文德分别被判处死缓或有期徒刑。
另外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还有,从警27载的玉溪市红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民警张守礼和玉溪市精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云律师,也在此案中栽了跟斗。
谁是杀人凶手
1998年7月7日下午4点05分,玉溪市红塔区公安分局110报警电话急促地响了起来。
“刚才,我在洛河至上厂矿七八公里的白石崖公路边发现两具尸体和一辆未熄火的微型车……”洛河乡双龙村一位农民在电话里紧张地向公安民警报案。
接报后,红塔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行动,赶往现场。
在人烟稀少的白石崖路边,公安民警找到了牌号为云F23588的长安双排座蓝色微型车。车子尚未熄火。前排驾驶室内血迹斑斑。在附近野草丛中的著沟里,发现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公安人员根据车牌号很快查明了死者的身份。一个是大营街镇师旗办事处原企业办主任、农民企业家朱万东,现年52岁。另一个是朱万东36岁的侄子朱云忠。死亡时间推断为当日上午10时至10时半之间。勘查结果为他杀。